鄂豫皖革命纪念馆是信阳市委市政府为缅怀先烈丰功伟绩,弘扬大别山革命精神而主持兴建的。该馆位于河南省信阳市北京路与107国道交汇处,占地30000平方米,陈展面积8300平方米,于2007年4月28日建成开馆,由江泽民同志题写馆名。
2020-04-14
2019年底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,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、感染范围最广、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。在这次防控疫情的战斗中,全国人民万众一心、众志成城,进行了一场可歌可泣的艰苦战“疫”。为加强当代物证保存,为明天记录今天,大力弘扬时代精神,鄂豫皖革命纪念馆现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抗击疫情的实物、图片和资料等相关物证,欢迎各单位、个人积极提供相关见证物或征集线索。现将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 征集形式不限。可涵盖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有关的实物、文件、照片、影像及艺术作品等见证物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1.各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、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布的行政命令、通知、公告、倡议书等相关文件原件。
2.在不影响防控物资储备的前提下,与一线医务人员、各级防控组织团体和个人志愿者抗击疫情相关的防护用具、诊疗记录、请战书、申请书、日记本、防疫管控工作笔记等原件。
3.在疫情防控一线的人民解放军、公安民警、基层组织、人民群众、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的标语横幅、出入证、消毒用具、测温仪、登记表等相关物品原件。
4.有关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抗疫物品和资金记录单据凭证、防疫物资生产记录等相关资料原件。
5.反映抗疫典型人物、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、音视频等影像资料;宣传普及抗疫防疫知识的相关摄影、书法、绘画、歌曲等作品。
二、征集方式 1.本次征集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《博物馆条例》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。
2.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代表性见证物均为无偿捐赠。捐赠单位或个人需确保捐赠物品的来源合法,真实可靠,并提供相关见证物品信息的文字说明。
3.征集物品经过专家评估鉴选决定收藏后,鄂豫皖革命纪念馆将为捐赠实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。
4.有意者请先与我馆联系登记捐赠意向,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邮件、电话等方式与本馆取得联系,并提供相关见证物品信息的文字说明及像素较高的图片。
5.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,并长期有效。
三、联系方式 联系人:王兰兰 邮 箱:eywgmjng@163.com 电 话:0376-8020645 1893769905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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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信阳市浉河区北京路红军广场 公交:市内可乘3路、9路到鄂豫皖革命纪念馆站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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